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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纪检组长周睦邻同志在省工信委第一次机关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文章作者:admin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25日 浏览次数:

委纪检组长周睦邻同志在省工信委第一次机关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0年1月8日)  各位代表:       经委党组决定并报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批准,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中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第一次机关党员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委的机关党建工作,选举产生中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委员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下面,我代表省工信委机关党委组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大会作工作情况报告。 一、关于本次机关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         2009年初,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在原省经委、省信产办、省煤炭工业局(部分)基础上,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改为委管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同时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鉴于原有部门因机构改革而撤销,因此组建新的省工信委机关党委及其纪委,就势在必行。        委党组对组建委机关党委和纪委工作十分重视。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下达之前,就专门研究制定了组建省工信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工作方案,提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机构改革后的省工信委,全委系统有党员1888人(不含科工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应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去年8月下旬,委党组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报送了《关于组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党委并成立组建筹备工作领导机构的请示》,9月上旬,省直机关工委下达了批复,同意成立省工信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根据省直机关工委批复精神,我们专门成立了机关党委组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投入工作。由于机构改革中委属各处室及人员调整变化很大,机关各处室的党支部需要在机关党委成立后,在机关党委领导下进行组建。为此,组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按照各处室和事业单位现有党员数量,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单位。其中,委机关以处室为单位,按所分配名额在各处室全体党员中进行推选;委属各事业单位和离退休人员支部,以原党委、总支或支部为单位,分配名额进行推选。委党组成员、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主任助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各专职办副主任等分别参加机关有关处室的推选。通过各处室、各党委、总支和支部的认真推选,共推选出代表候选人138人。其中,女代表20人,少数民族代表20人,离退休干部代表23人,分别占代表候选人总数的13.5%、13.5%和15.5%,大学以上学历占91.3%。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单位推选的党员代表符合代表条件,委组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这138名同志为本次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并确定了特邀代表10名。        与此同时,机关党委组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通过认真研究、反复比较,提出了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组成的名额和候选人的名单,经委党组9月27日研究和省直机关工委12月23日批准同意,机关党委设11名委员,其中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副书记2人,周睦邻同志为书记候选人,杨灿辉同志为专职副书记候选人,李建社、何斌两名同志为副书记候选人。机关纪委设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何斌同志为纪委书记候选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成员的构成,在符合《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前提下,主要考虑便于开展工作,适当考虑平衡。如以机关处室领导为主,适当安排委属事业单位代表,注意安排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代表等。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本次党代会实行差额选举。请各位代表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慎重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二、对过去五年机关党建工作的简要回顾      在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和原省经委、省信产办和省煤碳工业局党组的指导下,五年来,原三个省直部门的机关党委紧紧依靠各党委、总支、支部和广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和中心工作,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党的建设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绩,为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明显。我们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抓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先后开展了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在机关党委的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下,各单位按照要求抓落实,结合实际搞创新,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党性党风教育,思想上有了明显提高,政治上有了明显进步,纪律上有了明显增强,作风上有了明显转变。二是抓好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每年初,各单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对政治理论学习作出总体安排,明确了学习的内容、时间、目的和具体要求,使学习有章可循。同时,还采取请有关专家学者前来授课、安排干部上台交流体会、组织大家结合实际撰写心得等形式,不断将学习引向深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带头参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前,大家按照学习课题认真准备;学习中,人人结合实际谈体会。五年来,中心组的集中学习还经常扩大到机关各处室和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集思广益,互相交流,互相启发。四是抓好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机关党委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基础上,每年安排部分处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脱产学习培训。党的十七大以来,已有150多名处级干部参加一次了轮训,部分同志参加了2次以上上级机关组织的学习培训。理论学习的积极和努力,带来了思想上的清醒和认识上的统一,带来了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广大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了明显增强,驾驭全局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辨别大是大非能力有了新的提高,进一步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奠定了较好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机关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发展,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保障。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机关党委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的理论学习、党员队伍管理、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学习培训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措施,使党务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二是坚持以落实“一岗双责”为重点,及时充实调整和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从实际出发,按照工作性质相近、工作区域相邻的原则,设立机关各处室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以便于开展工作。三是逐级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原三个省直部门分别成立了以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全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党建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对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学习教育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对日常性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同时明确,党组书记为抓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全面强化了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四是认真抓了党员发展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审查,有计划地送他们参加省直机关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引导他们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积极创造条件加入党组织。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五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机关党委注重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落实省委党建工作“三句话”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评比,一起表彰。平均在每两年里,利用庆祝“七一”建党节的时机,采取民主推荐、群众评议和机关党委审定的方式,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同时,积极向上级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原省经委机关党委连续8年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原省信产办机关党委多次受到表彰,原省煤炭工业局的党建工作也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原省经委的谢晓阳同志还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马良驹同志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并参加了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团。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了先进,弘扬了正气,推动了机关“比学赶帮超”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机关党组织的全面建设。六是组织广大党员、职工积极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捐款捐物献爱心。几年来,原省经委、省信产办每年为定点挂钩县会泽县和南华县贫困群众捐款都在15万元以上,党员和干部职工个人平均每年为贫困群众捐款达10多万元,衣物上万件。特别是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后,全体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共产主义精神,积极踊跃向灾区群众捐款、缴纳特殊党费,原省经委党员和干部职工共捐款达54.46万元,原省信产办和煤炭工业局广大党员干部也踊跃捐款,为灾区群众奉献了一片爱心。 (三)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我们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突出工作来抓。一是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分别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行政审批、执法责任追究、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公费出国审批等一大批规章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二是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三年来连续出台的有关法制政府建设、责任政府建设和阳光政府建设的以行政问责制为重点的12项制度。省委、省政府相关制度规定下达后,机关党委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和培训,领会精神实质,制定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我们还把相关制度规定的内容制成小卡片发到机关公务员手中,并在办公区显著位置张贴,便于大家熟记遵守。机关党委还分别下发文件,要求各支部(处室)组织所属的公务员开展讨论,强化对相关制度规定的认识理解;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严格遵照执行。迄今为止,我委未出现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而受到行政问责的问题。三是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机关党委和纪委每年都根据上级机关的部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以处以上干部为重点,每年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要内容是抓好“四项教育”,即理想信念教育、“两个务必”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我们还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察厅每年组织的政风热线节目,在线回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配合驻委纪检组开展廉政谈话。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前,分别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发现问题苗头,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敲响思想警钟。原省经委还连续两年采用个别谈话形式,由委领导分别与100多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去年工信委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分别组织了对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五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近年来,每年配合驻委纪检组开展一次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的教育活动,开展了“算好人生七笔帐”、汲取陈良宇反面典型教训等专题教育活动。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取得新成效,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有力地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三、今后四年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机关党建工作的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全委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加快云南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在深入上求实效,思想政治建设要有新突破。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深入上下真功夫,在实效上有新发展。一是要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上下功夫。要认真抓好委党组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总体安排和党员教育培训五年实施意见的落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努力学习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把握当代世界潮流。要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为主线,以培育党员干部综合能力为重点,创新学习机制、倡导好学之风,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我委在机关党建工作中走在省直机关的前列。二是要在重点对象上下功夫。深化我委的思想政治建设,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队伍,要务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要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委内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经济理论和业务知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力,解决好理想信念、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处理好“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三是要在优化政治氛围上下功夫。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全委强化政治纪律意识,坚决防止和克服自由主义;强化大局意识,坚决防止和克服个人主义;强化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坚决防止议而不决、各自为政和个人独断、包揽一切的思想行为,在全委干部职工中养成令行禁止的良好政治氛围。 (二)在活力上求增强,党的组织建设水平要有新提高。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要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这次党员代表大会后,要及时组建、调整、充实机关党支部和委属事业单位党委、总支和党支部。对委管的新社会组织要加大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要继续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党员行政领导要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的职责。机关党委要注意做好党务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党建业务,增强做好党的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妇女和高学历知识分子党员,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二是要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工作。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生活,定期召开以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党务制度,特别要坚持和改进“三会一课”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家等人士来委授课,介绍新时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介绍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学习借鉴各地各部门机关党建工作的经验,使我委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三是要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机关党委要按照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的领导,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通过工建、团建为党建创造条件,打牢基础,形成合力。要做好统战工作,注重听取和及时向上反映非党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党外人士独特的积极作用。要高度重视妇女工作,保障女干部、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女干部、女职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三)在创新上求突破,不断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一是要广泛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要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平台,在全委广大党员中大力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活动。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创建“三型机关”、开展“三个一”活动中率先垂范,精心谋划,深入推进,力求实效。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党委和各支部要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审时度势,顺势而谋,主动作为,正确引导,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真正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把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出来。要深入研究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及其给人们思想带来的变化,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减少阻力,增强动力,形成合力,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要抓好重大事项的宣传教育活动。要认真抓好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保证全委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推动我委职能和作风的转变、效能的提高和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和能力,为全面实现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建设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三是要建立一支过得硬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思想政治工作要以政治效益为目标,适应干部职工的需求。在内容上要与时俱进,形式上要不拘一格,干部职工能积极参与,为干部职工喜闻乐见。 (四)在作风上求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有新成效。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把预防和惩治腐败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全委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要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意识。二是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继续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继续完善我委各项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狠抓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的落实,凡是重大事项的决策、干部职工的任用和资金的使用都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要坚持标本兼治,把教育和管理、预防和惩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治本力度,在抓巩固上下功夫。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任期审计等制度。要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办法,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从体制和机制上消除产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三是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委倡导崇尚清廉、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不徇私情的良好风气。要大力宣传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顶得住歪理,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为创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工作任务将十分繁重。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委党组领导下,团结一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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